学工处

学生资助

当前位置:资助管理>学生资助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须知

发布时间:2015-12-18

字体大小:

    一、贷款毕业生还款流程
(一)正常还款流程
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毕业两年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归还贷款本息。每年正常还款日为12月20日。
学生还款流程如下:
    1、县资助中心在贷款到期前60日向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到期通知,借款学生应主动与其生源地资助中心联
系,确认还款金额。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每月10日(12月10日,尽量提前)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个人代理银行账户中,并电话告知所属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
    3、国家开发银行通过代理机构在12月20日于学生相应还款账户中自动扣划,并将还款信息反馈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学生服务在线系统上查询相关还款信息。
(二)提前还款流程
提前还款是指贷款学生一次性将签订的所有合同中的一个合同上的贷款本息还完,借款学生在每年的1月至10月均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每月提前还款日为当月20日。还款流程如下:
    1、学生办理当月提前还款必须于当月1日至10日期间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县资助中心在
此期间受理学生当月提前还款,系统自动测算提前还款利息。当月提前还款测息的结息日为当月11日。
    2、学生在还款当月15日前必须将还款本息资金存入个人在代理行账户,并告知县资助中心。
    3、县国家开发银行通过代理机构在1-10月每20日于学生相应还款账户中
自动扣划,并将还款信息反馈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学生系统上查询相关还款信息。
    注:提前还款的贷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上申请(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或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提前还款申请。在每月10号前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每月20日为提前还款日。查询个人还款情况及变更联系方式均可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上完成。若有疑问,可与当地县区学
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电话:到各自的毕业信息确认表上查询。
温馨提示:提前还款程序: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建议使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填写提前还款申请并提交
→每月15日前在贷款合同上的银行帐户中存足还款金额→系统自动扣款。
    二、不按期还款的违约后果
如贷款毕业学生未按期归还利息或本金,将导致以下后果: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载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违约行
为将导致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任何其他贷款、申请信用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
    3、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
在新闻媒体、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查询网、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诚信记录。
温馨提示: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进行了更新,所有贷款学生(含已经毕业的学生)都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贷款情况及还款情况(贷款学生可以登录www.c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选择“2.使用身份证登录”),并引入“支付宝”作为代理机构受理放款及还款工作,为方便还款,贷款毕业生可以联系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将原来用于还款的个人账户变更为“支付宝”账户。
    三、借款毕业生还款注意事项
    1、因支付宝具有短信催收、还款方便等特点,建议各位贷款同学使用支付
宝帐户作为还款工具,但无支付宝帐户的贷款学生希望将农行卡变更为支付宝帐户,需自行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2、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宁愿多存不要少存,以防违约形成不良记录,而影响个人信用及将来的借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