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在2013-2014学年,我院出台了《教师月度综合测评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对教师进行月度考核,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教师工作效率、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质量。
《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工商学院全体专职教师(含实验教师)、行政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学院专门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考核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教务处处长及全体干部、督导科科长、系主任作为考核组成员,考核小组遵循客观、简易、绩效为主的原则,以月为单位对学院全体教师开展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由教务部门考核得分、学生上课出勤率、学生测评三部分组成,按得分累加最后得出综合排名,并根据考核排名进行奖励。其中,教务部门考评分由考核实施小组负责,主要对教学中的各项规范进行检查,根据相关材料或检查结果计算得分(由3人及以上打分取平均得分);学生上课出勤率则由督导科与教务、学工检查结果计算得分,由督导科提供数据;学生测评由教务处和各班主任共同组织学生填写《学生测评表》,并交教务处统计得分;最后由教务处审核汇总,报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执行。